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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02

借券業務變更委託條件申請公告

為滿足客戶持續出借參與權益補償增加孳息收益並達到節稅效益之需求;本公司於114年4月1日起至4月28日止,接受客戶線上電子簽署或紙本簽署申請,修改已出借(出借庫存)及委託中(長效單)除權息前是否召回委託條件,將條件修改為參與除權息不召回還券。
敬請台端於114年4月28日前完成填寫「變更委託條件申請書」。變更為除權券息前「不返還」條件後,台端及本公司仍保有隨時召回還券的權益。
●【重要權益提醒】:未於期限內完成填寫「變更委託條件申請書」,您委託中(長效單)出借股票出借機率極低;已出借(出借庫存)本公司於最後過戶日前將隨時辦理股票提前還券事宜,屆時將會影響您的出借收入且喪失節稅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