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 自然人客戶參與權益補償之稅務說明
【借券收入 稅務問題】
⚫自然人客戶出借收入屬「租賃所得」,免納入健保補充保費扣取範圍;單筆出借收入逾新台幣二萬元者,本公司依出借收入代扣稅款10%,由出借人於次年度所得稅申報時扣抵。
⚫本公司收取的服務費可於次年度報稅時列入該筆租賃所得的「必要費用及成本」,做為收入的減項。
【權益補償 稅務問題】
⚫客戶股票出借後,跨過除權息,現金股息與配股就會以「權益補償」的方式還給出借人;權益補償歸還給出借人時屬於「證券交易所得」,因現行證券交易所得免稅,故可免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