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常見問題
Q
若我已經在某證券公司開立櫃檯買賣帳戶,是不是可以用這個帳戶買賣興櫃股票,還是要另外開戶?
A
已經開立過櫃檯買賣帳戶者,不須另外開戶。只要再簽署 興櫃股票風險預告書 就可以用相同的交易帳戶買賣興櫃股票,而且集中保管存摺與銀行存款存摺也不用更換。
Q
興櫃股票的交易方式與一般上市(櫃)股票有什麼不同?
A
興櫃股票的交易係採與推薦證券商議價交易的方式,和一般上櫃股票的等價交易及上市股票的競價交易不同。 投資人可委託證券經紀商將其委託資料輸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與推薦證券商議價交易;如其每筆 交易之數量應在十萬股(含)以上,投資人亦得不透過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直接在推薦證券商營業處所 與推薦證券商進行議價交易。
Q
我想買賣興櫃股票,要如何與推薦證券商進行議價?
A
投資人參考推薦證券商報價資訊後,如想參與買賣,可採用下列兩種交易方式:
自行與推薦證券商議價:以電話、當面或其他方式向推薦證券商洽詢買賣 ,並自行與推薦證券商議價成交。
委託證券經紀商議價:依代理法律關係,投資人委託證券經紀商,由證券經紀商以電話、當面或其他方式,依客戶的指定價格與推薦證券商議價成交。
Q
當我買進興櫃股票時,買進款項如何交付?買進的股票,什麼時候可以入帳?
A
買進款項,應在成交當日存(匯)入投資人在劃撥銀行所開立之銀行帳戶(若券商要求預收款項, 則須於下單時即將款項存入券商指定之預收帳戶),以供辦理交割;而買進的股票,在成交日次 二營業日上午就會撥入投資人集保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