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與福利
  • 薪酬制度

    依照職位與職等訂定薪資結構,員工薪資皆高於勞動基準法之最低工資標準,每年度依據公司經營狀況、全年度消費者物價總指數(CPI)及與同業薪資水準比較後訂定年度調薪率,員工調薪率約計1%~3%。

    依據整體獲利與盈餘提撥獎金,並參考單位績效與個人績效發放團體盈餘獎金,公司營業員與交易員訂有獎金辦法,依照參考公司未來風險調整之績效給予獎金。

    當年度有獲利時,應先彌補累計虧損數額後,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損益為計算基礎,提撥以不低於過百分之二為員工酬勞,員工酬勞得以現金或股票發放之。

  • 福利措施
    • 公司除依政府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提供員工基本保障外,亦有多項措施優於相關法令的福利措施來保障員工,可見公司對員工福利的重視。詳述如下:
      • 每年度提供員工12天給薪病假。
      • 免費提供員工誠實保險,免除同仁尋找人保或鋪保之繁瑣程序。
      • 每兩年提供員工優質外部健檢機構之健康檢查,並做員工檢康管理。
      • 與視障同胞合作,由公司提供舒適場地、器材,提供員工價格優惠的紓壓按摩,減輕同仁工作壓力。
    • 現行員工福利措施詳述如下:
      • 同仁除依法加入勞工保險、全民健保外,另由公司付費為同仁投保壽險、醫療及防癌等團體保險,職工福利委員會付費為同仁投保意外團體保險,給予員工全方位保障,讓員工工作無後顧之憂,公司負擔之每年保險費用超過百萬元。
      • 於2012年7月份起開辦員工持股信託方案,參加同仁每月提存薪資部分金額至信託帳戶,公司亦相對提撥一定金額之獎勵金來購買公司股票,以長期穩定方式鼓勵員工養成儲蓄習慣,與公司一同成長,協助同仁規劃未來的退休生活。
      • 與何嘉仁國際文教機構簽訂幼兒托育服務合約,照顧同仁幼小子女,讓同仁工作時無後顧之憂。
      • 公司結算盈餘時提撥適當比率為員工酬勞,辦理現金增資時,提撥一定比率由員工認購
    • 設置宏遠證券聯合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相關員工福利措施。詳述如下:
      • 婚生喜慶各項禮金,如員工結婚5,000元禮金、子女結婚2,000元禮金及員工生育補助金10,000元。
      • 提供員工勞動節禮金1,000元,生日給予全聯福利中心禮券1,000元。
      • 提供員工年度團體旅遊補助每人3,000元。
      • 提供員工住院醫療補助金依住院日期給予1,000至20,000元。
      • 提供員工在學獎學金,大學每學期3,000元、研究所每學期4,000元,鼓勵員工繼續進修學習。
      • 鼓勵員工成立文康育樂社團,成立新社團給予20,000元補助。
      • 提供員工急難救助,每個事件最多補助30,000元。
      • 每逢端午、中秋、春節視公司盈餘情形,給予員工年節禮品或禮金。
    • 退休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 退休金提撥率及退休金專戶:因應證券業於民國87年3月1日納入勞基法,依法制定勞工退休辦法並成立勞工退休準備監督委員會監督各項提撥等相關作業,並經主管機關核准,民國90年6月以前按固定薪資總額2.9%提撥職工退休金,自民國90年6月起將提撥率改為3.4%,民國91年4月起提撥率提高為3.7%,92年3月起將提撥率改為3.8%,民國94年8月起為2%,按月提撥職工退休金存入臺灣銀行退休金專戶。目前每月提撥退休金之臺灣銀行退休金專戶,至110年3月底之提撥金額總計為新台幣61,356,715元。
      • 員工退休年限:
        • 自請退休
          • 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 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 強制退休
          • 年滿六十五歲者,但經公司留任得繼續服務,至多以三年為限。
          • 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 「勞工退休金條例」自民國94年7月1日施行後,本公司退休金給與標準如下:
        • 民國94年7月1日以前到職,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之員工及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制度之員工其適用該條例前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退休金基數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薪資。
        • 民國94年7月1日以後到職之員工及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制度之員工其適用該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按月以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提繳員工退休金。